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县后安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抚顺县后安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YC2020-0 707 - 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工程量清单 |
01 | 抚顺县后安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 |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 | 办公楼加固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范围: 办公楼 危楼 加固改造施工 , 施工图以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 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工;
4、质量标准:合格;
5、建设地点: 后安镇
6、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评审中心评审后,一年内无息支付工程款的97%,其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950,234.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2,950,234.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且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即日 起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咨询电话:024-56622560。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 人民币 0 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三类人员证。
供应商可将上述材料扫描件(PDF)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7月 24 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 地 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7 月 7 日 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抚顺县后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抚顺县 后安镇
项目联系人:石文学 联系电话: 024- 5404270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项目联系人:任琳 联系电话:024-56622560
传真:024-56622030 邮箱地址:363097567@qq.com
开户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37081120102000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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