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加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00824001
项目名称: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440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440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加固工程主要包括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箍筋、植筋、焊接H型钢梁、手工除锈、金属面 红丹防锈漆一遍、细石混凝土地面找平层30mm、现浇混凝土模板、单项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 基本层(3.6m~5.2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特种专业(结构补强)(2015新标准)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八一街46号
联系方式:蒋术海、0419-295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
联系方式:李宇、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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