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改造工程项目有效期:2021-11-16 至 2021-12-05撰写单位: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改造工程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HY(AS)2021073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8124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451031.81元 采购需求: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改造工程位于鞍山市铁东区铁东一纬巷8号,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1#楼改造工程、2#楼结构加固改造工程及室外工程。主要工程包括加固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并且具有专业承包●特种专业(结构补强)资质;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专业必须对应于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 11月 22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0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开标室 时间:2021年12月0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供应商应于开标前邮寄纸质投标文件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9 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邮编:114000。 2.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开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使用“腾讯会议”APP参加网上开标,会议号为:812 139 785 4、本项目在各网站公告内容出现歧义情况均以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内容为主,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民生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412-226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28号七楼 联系方式:0412-6217888 邮箱地址:1466414705@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市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账号:2100 1630 1030 5250 9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姜涛 电 话:0412-6217888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