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 第三十二批信息系统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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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局受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为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 | ||||
2、招标单位 | 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 ||||
3、建设地点 |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 | ||||
4、工程规模 |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线路全长98.7公里,其中结合线路落坡、绕避采空区新建双线68.3公里,增建第二线25.1公里,新建至锦承线联络线3.2公里及电气化、电力、通信、信号、信息及房屋工程。 | ||||
5、总投资 | 396663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铁路局 | ||||
7、标段划分 | XX-01包 信息系统 | ||||
8、招标内容 | 材料设备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 | ||||
11、质量标准 | |||||
12、合同估算价 | 0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19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XX-01包 信息系统标段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系统集成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专用产品为铁路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列入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产品应提供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出具的CRCC认证证书或REA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影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集成企业一级资质;系统集成平台软件须符合原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旅客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铁信息〔2013〕52号)的要求,满足接入既有路局信息系统平台;(2)投标人拟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票务系统设备,网络和安全设备)必须具备本项目设计技术标准等级及以上已通过验收并开通运行一年及以上应用业绩(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带供货清单的工程量合同、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声明产品不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非自有产品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供货承诺书或授权书);尚无业绩的关键设备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组织的技术审查;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3)投标物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列入原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原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4)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12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16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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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7-06-12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7-06-16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四号249房间) | ||||
5、招标文件售价 | 200元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且提供相应汇款单据复印件。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7-06 10:3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 ||||
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四号 | 邮编 | 121000 | ||
联系人 | 相清华 | 电话 | 0416-2552525 13909827170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沈阳铁路局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1号 | 邮编 | 110002 |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 电话 | |||
账号 | 110060779018150040755 | 联系人 | |||
传真电话 | 略 | ||||
备注 |